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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05 21:06 来源: 点击量:

为了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确保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陕西省教育厅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安排
新华通讯社陕西分社于2019年3月20日、21日来我校拍摄2019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片,地点安排在新校区C楼210, 223,226,233教室,拍摄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拍摄要求
1. 请各学院按拍摄时间安排表,派专人负责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规定地点拍照,维持好本学院的秩序。为便于工作,所派负责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19年3月19日前报学籍科。
2. 请各学院负责人与各班班长切实负起责任,组织本班学生按学号顺序排队等候拍摄。
3. 拍摄现场要保持安静,拍摄完毕迅速离开现场,不得逗留喧哗。
4. 因所采集图像用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制作及网上学历证书查询,请务必穿着正规的非蓝色上衣(避免与背景色蓝色冲突),且不要佩戴耳环、项链、头饰、反光眼镜等饰物。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因特殊原因未参与集体拍摄的学生请携带本人所在学院开具的介绍信于2019年4月30日前至新华社陕西分社自行补拍,费用自理。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1号汇鑫IBC-D座1605室(高新管委会西侧)(联系电话:029-81154835、18089293349)。补拍时仍未能参加拍摄的学生,根据教育部和新华社有关规定不再安排拍摄。新华图片社不接受学生个人拍摄的电子照片,学生本人未拍照所造成的后果是毕业证书无法办理。望各学院督促学生按时进行拍照。
2. 图像采集结束后三十天左右,学生本人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图片]www.chsi.com.cn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对个人的图像等信息进行核对。
3. 已参加过图像采集并且在学信网已显示有毕业照片的学生不用参加本次图像采集工作(可登录学信网查询是否有毕业照片)。
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和学生学历证书信息将一同上网,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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